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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女方 男方和我提的分手 并且索求要回钱财 在恋爱中 他给我的礼物花销是14000 给我的转账花销是14000(其中包含了七夕生日这种节日性的 520 1314这种金额)并且转账我没有朝他借 他现在分手索求要还

其他江苏省-徐州市2025-09-24 02:27:0015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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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礼物和特殊节日、有特殊寓意的转账,像520、1314等,通常视为赠与,不用返还。非特殊金额转账,如果没明确是借款,男方主张返还较难被支持。若男方起诉,你保留好恋爱期间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若对方骚扰,可报警。可先和男方协商,表明不用还钱立场。
    回复于 2025-09-24 02:32:44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不用理会的,你没有偿还义务
    回复于 2025-09-24 06:54:36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191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属于赠与,不需要返还。
    回复于 2025-09-24 07:01: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礼物花销以及七夕、生日等节日的 “520”“1314” 等具有特殊意义金额的转账,通常会被视为一般赠与,分手后男方无权要求女方返还。
    回复于 2025-09-24 10:12: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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