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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艺考机构的,聘请了一个舞蹈老师,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工资开的有,并且我的税务报账的时候,也有给她报帐登记,当时我们口头有说过,如果干的好,可以年底分红。 但是这个开始在任教期间,打骂学生,造学生黄谣,学生集体罢课,并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更换老师,我辞退了这个老师。但是这个老师因为有部分家长的联系方式,她开始以从我这边退学费,她可以免费教的口头承诺,鼓动学生退费,已经退费的金额是29900。还有三个正在沟通退费的事情,金额是61400,因为这几天在我们机构吵架,造成三个意向学生不来我们机构了,这个损失是59400,因为金额实在太大,我是否能追回这些损失?

经济金融河南省-商丘市2025-09-23 11:08:0417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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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尝试追回损失。该舞蹈老师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任教期间打骂学生等行为已属不当,后续又鼓动学生退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机构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9-23 11:08:3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能尝试追回损失。首先,虽没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老师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她鼓动退费、造成损失,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收集学生罢课申请、退费记录、意向学生流失证据等,起诉要求其赔偿已退费金额、潜在损失。和家长沟通说明情况,稳定剩余生源。
    回复于 2025-09-23 11:14:5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费用是可以诉讼主张的
    回复于 2025-09-23 11:49: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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