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4年离婚,净身出户,因为她爸欠我娘家钱也没还,婚内生一个女孩,离婚证上备注男方不用女方承担孩子抚养费,我虽然没给抚养费,但是也总给孩子钱,我女儿现在上高二,她爸说负担不起,说让我养孩子,然后说我让我给这10多年的抚养费,请问那个离婚证的备注具有法律效应吗?我一个月原来开1800块钱,这两年工资才3000,如果他去法院起诉的话,追溯我应该给孩子大概多少钱,男方态度很坚决,说法院怎么判他都认听法院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吉林省-白城市2025-09-21 10:57:5013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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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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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抚养费是月收入的20-30%,如果当时协议离婚明确无需支付抚养费,正常是不需要支付的
回复于 2025-09-21 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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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于 2025-09-21 1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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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离婚证上备注有法律效力,但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抚养费。若起诉,法院会综合孩子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你的负担能力判决。过往费用若无特殊情况难追溯,后续按现在收入3000,可能判每月几百元。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说明自身情况,协商不成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工资情况和之前给孩子钱的事实。
回复于 2025-09-21 1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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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于 2025-09-21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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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证上关于男方不用女方承担孩子抚养费的备注,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则具有法律效力。但因男方现在负担困难,子女有权要求你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你的收入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你可收集自身经济状况证据,积极应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9-21 11: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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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婚后财产平分,共同债务也平分,对方婚后个人负债自己承担,具体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咨询,2岁以内抚养权属于母亲,8岁以上按照孩子意见,特殊情况私信沟通,抚养费占约工资的20-30%,探望权不可免除,还有什么诉求可以一对一点头像联系我,可以帮你整理证据,准备材料诉讼,有确定离掉案例。
回复于 2025-09-21 1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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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费用的话,这个要结合你们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综合认定
回复于 2025-09-21 17: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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