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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因为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就把公司投诉加举报了,在小红书上门发了个避雷帖子,提到了天龙国际大厦山东悦博,帖子中没有故意抹黑夸大骂人,全都是客观事实,过了几天公司刷到了,先是给我打电话威胁我删帖子,不然就要来我家找我,让我等着,我报警了,警察调解完,公司说不来找我了,要起诉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呀

侵权维权山东省-泰安市2025-09-21 03:32:291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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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慌,你帖子内容是客观事实且无故意抹黑等不当行为,公司起诉你胜诉可能性不大。保留好公司欠薪证据、你帖子内容、公司威胁电话记录、警方调解记录等。若公司起诉,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言论属实。若公司继续威胁骚扰,可再次报警。
    回复于 2025-09-21 03:36:0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积极应诉就行了,你有权发布相关贴子。
    回复于 2025-09-21 08:50: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无需过于担心,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若你帖子中的内容属实,且未使用侮辱、诽谤等言辞,是基于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进行合理维权,通常不构成侵权。你可收集保存好公司拖欠工资以及你发帖内容属实的相关证据,积极应对诉讼。
    回复于 2025-09-21 09:10:2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3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21 10:15:0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1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工资没发,应该直接仲裁,发帖子反而有反面效果
    回复于 2025-09-21 11:21: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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