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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没有日指标只有月订单加班工资是以本地最低时薪标准来算加班工资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0 21:47:3818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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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您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比最低时薪高的话,可以要求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
    回复于 2025-09-20 21:50: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计件没日指标但有月订单,加班工资不一定按本地最低时薪标准算。若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比如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你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20 21:52:3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5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于 2025-09-20 21:53: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计件没有日指标只有月订单,加班工资并非一定以本地最低时薪标准计算。若能确定合理劳动定额,在完成定额后加班,应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 支付加班工资;若无法确定定额,可将工资转化为计时工资计算,计得的时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5-09-21 09:17: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2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21 10:58: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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