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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工作身份和姓名,在特定微信群(学术会议、论坛群)社交。添加了不少专家学者,有的被识破,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而且长大时间有接近4年,微信举报无果,也没有被封号。最近发现,冒充者是通过某地方文联主席拉入了一个会议群的,试图联系这个主席,但这个人不回应。可否对他进行起诉?也通过微信添加到了冒充者,对方不回应。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0 13:44:4815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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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22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20 13:47:40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被冒充者确实存在,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20 13:48: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冒充者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被冒充者的姓名权、名誉权等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若冒充者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被冒充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若文联主席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将冒充者拉入群,其行为可能也存在过错,被冒充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回复于 2025-09-20 13:49: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0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考虑起诉。冒充者冒用他人身份社交,侵犯他人姓名权等权利,造成不良影响,可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若文联主席存在过错,比如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也可追究其相应责任。你可收集冒充者侵权证据、文联主席拉人进群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举报无果,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
    回复于 2025-09-20 13:50:2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20 17:45: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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