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我爸爸在两年前和一个女性同事开了个玩笑,之后给我爸说不要开玩笑了,我爸也没有再开过玩笑,但是在今年5.1号和8.24号分别被此人的老公殴打三次,前两次打的脸,最后一次用夹狗的钳子打至后脑勺有明显外伤,身上多处擦伤,现在头昏在医院检查出脊髓轻压,5.1号没有报警,8.24号晚上其他人帮忙报警,之后警察让先看病,现在处理过程中,对方打电话多次威胁,说如果把他送进去,我们也别想好过,第一次调节过程中,赔偿金额对方不同意,现在警察告诉我们第一次没有报警不构成多次伤害,并且不构成轻伤。

刑事辩护陕西省-安康市2025-09-19 16:10:55131*****636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虽第一次没报警,但8.24号报警记录及医院诊断能证明此次伤害。不构成轻伤虽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拘留罚款。对方威胁可留证据,警方会处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让法院判决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9-19 16:13: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虽因 5 月 1 日未报警可能不构成多次伤害,但对方 8 月 24 日的殴打行为及后续威胁行为,已违反该法,可被治安处罚。同时,你父亲可就人身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回复于 2025-09-19 16:16:3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可以要求罚款拘留,民事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回复于 2025-09-19 16:27: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构成轻伤的话,那就只能进行治安处罚拘留
    回复于 2025-09-19 17:26:4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5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