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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趁我不在家时把我家里的珠宝首饰,衣服包具,奢侈品全都带走了,价值达到30万人民币。我和对方协商返还,但对方认为是赠与,拒绝归还。价值最高的是珠宝,两颗戒指的价格分别为8万和11万。这些是我准备作为结婚的四金使用的,还没有赠与给女朋友。但是女朋友佩戴过两次,有在公共场合佩戴的照片,认为这些贵重物品都是赠与她的。请问我有通过诉讼让其返还的可能性吗?谢谢

婚姻家庭上海市2025-09-18 19:00:3617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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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这边起诉可以要求返还部分。
    回复于 2025-09-18 19:01:1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0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个礼物价值很高,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上海律师,以结婚为目的的贵重礼物有机会让对方返还,可以点头像一对一联系帮你诉讼追回损失。
    回复于 2025-09-18 19:02: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有诉讼让其返还的可能性。你准备作结婚四金的珠宝等未完成赠与行为,虽女友佩戴过但不能认定为赠与。你可收集购买凭证、协商记录等证据,证明物品归属及未赠与的事实。然后向法院起诉,主张女友返还财物。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判断是否构成赠与,若不构成,会支持你返还财物的诉求。
    回复于 2025-09-18 19:07:1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既然没有结婚登记,你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于 2025-09-18 19:09:2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18 19:33: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有通过诉讼让其返还的可能性。这些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你本准备作为结婚四金,应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现双方未结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可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于 2025-09-18 20:35:22 咨询他
  • 盛鑫民律师
    月帮助1
    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是偷拿的,直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18 21:47: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19 12:15: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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