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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受李四邀请去李四家做客,离开时随手拿了一个纸团回去,后发现纸团里面包着价值十五万的钻石和金戒指,张三遂将这些钻石和金戒指据为己有,则张三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还是入户盗窃罪?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8 16:12:0118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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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张三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或入户盗窃罪。盗窃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张三拿纸团时不知里面有贵重物品,没有盗窃故意。不过张三发现后将钻石和金戒指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解决方案是李四可与张三协商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张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返还财物。
    回复于 2025-09-18 16:19:1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有主观恶意的,属于盗窃罪
    回复于 2025-09-18 16:24:3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应该属于盗窃罪。
    回复于 2025-09-18 19:02:0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张三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而非入户盗窃罪。因为张三是受李四邀请合法进入李四家,不满足入户盗窃中 “非法进入” 这一要件,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十五万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回复于 2025-09-18 20:41: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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