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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房屋买卖合同中我是卖方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收取了买方3000块钱的定金并且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双培赔偿之后我反悔了被买方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如果我继续履行合同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7 22:23:5213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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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之前有没有明确过解除合同或者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
    回复于 2025-09-17 22:25: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若你继续履行合同,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你继续履约就未构成违约。不过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解决方案是你和买方沟通表明继续履约意愿,若对方仍坚持解约,可让其拿出合理依据。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5-09-17 22:29:1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个主动权在买方了不在您
    回复于 2025-09-17 22:45: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作为违约方,即使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有明确约定或买方因你的违约行为存在其他损失,仍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要求你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回复于 2025-09-18 10:38:2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现在决定权就在对方看对方是否同意继续履行
    回复于 2025-09-18 19:12: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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