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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龙岗平湖华南城搬至深圳坪山沙田,距离37.8公里,坐地铁以及公交车需要1.40小时,公司承诺提供班车已经餐补补贴,但是班车地点未设定,餐补补贴金额也未设定,宿舍为4人一间,公司只给我们开了一次会说要搬迁,但是没出正式通告,也未找我们员工协商,只在会上表明10.31号搬迁,招人跟我们进行一个交接,这种我要怎么处理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5-09-16 21:18:0415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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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945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9-16 21:24:4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己选择搬迁属于重大变更可以拒绝,解除关系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9-16 22:34: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搬迁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你可先与公司就工作地点变更、班车地点、餐补金额等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9-17 11:38: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搬迁属重大变更,未出正式通告、未协商就要求搬迁不合法。你可先与公司沟通,明确班车地点、餐补金额,要求出正式搬迁通告并协商补偿。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准备劳动合同、会议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如经济补偿等。
    回复于 2025-09-17 13:01: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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