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和举行婚礼的费用是贷款,离婚后需要女方承担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6 20:32:20152*****57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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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盾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1.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即双方未形成稳定的共同居住状态或未建立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共同体; 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该困难应达到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程度,且需结合给付彩礼的金额占男方家庭收入的比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认定。 在确定彩礼返还的具体金额时,应综合考量以下因素:1. 共同生活时间长短:2. 有无生育子女:3. 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是否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共同财产等)、是否存在女方恶意转移或挥霍财产等行为;4. 彩礼数额及给付方式:包括彩礼的实际金额、是否包含贵重物品、是否附有条件等;5. 当地风俗习惯:充分尊重地域性婚姻习俗,但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6. 其他相关因素:如是否存在过错方(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双方经济状况的变化等。 返还金额应以女方实际收到的彩礼范围为限,且不得超过该部分的价值。再就是这个贷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离婚后是需要承担的,如果不是则不需要。回复于 2025-09-16 21:03:3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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