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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对夫妻不能生育,在55年前收养了一儿一女,女儿已经06年去世,08年老夫妻离婚,女方继续养育女儿的女儿也就是外甥女,儿子也不再走动, 2、那外甥女可以赡养老人,进行附加扣除吗

其他安徽省-宿州市2025-09-16 13:54:2118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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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外甥女赡养的是姥姥,姥姥是法定被赡养人范围里的外祖父母,若姥姥年满60岁,外甥女赡养老人可进行附加扣除。解决方案就是确认老人年龄,若满60岁,外甥女按规定申报扣除。
    回复于 2025-09-16 13:56:23 咨询他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13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
    外孙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个不在法定附加扣除的范围
    回复于 2025-09-16 14:21: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外甥女可以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享受该政策。此案例中老人的养女已去世,外甥女赡养老人符合扣除条件,若老人年满 60 岁,外甥女可按规定标准扣除,如为独生子女可每月定额扣除 3000 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其他共同赡养人分摊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 1500 元。
    回复于 2025-09-16 16:05: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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