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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没有感情共鸣,没有共同语言,各过各的,实在是不想继续下去。目前育有一子三岁,想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低质量的婚姻,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江苏省-南通市2025-09-16 09:10:0318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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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想结束婚姻有两种途径。首先可和对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有30天冷静期。若对方不同意,可去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三岁,法院会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抚养权归属。起诉时要准备好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分居、无感情交流等情况。
    回复于 2025-09-16 09:17:0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0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9-16 09:19: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如果协商不了,那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5-09-16 09:24: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裁决。
    回复于 2025-09-16 09:47: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16 10:31: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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