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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在花苑东路与金枫路交接口;2、被人推搡辱骂;3、目前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不肯道歉

其他江苏省-苏州市2025-09-15 10:37:3713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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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6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在花苑东路与金枫路交接口被人推搡辱骂,派出所调解对方不肯道歉。这种推搡辱骂行为可能侵犯了您的人身权利。您可收集现场证据,比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若造成身体伤害,去医院验伤保留诊断证明。之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9-15 10:40:1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5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9-15 10:44:5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8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警方如果沟通不了,那就走正常程序,赔偿问题,你这边只能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9-15 12:22: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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