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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 对方为付彩礼 为上缴工资 对方为自己购置不少资产 但是对我很抠门 使我分手后倒欠10万信用卡 生活困难无居所 分手联系不到人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5 01:48:1915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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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6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若对方购置资产登记在你名下,一般算赠与,难以要求补偿。但你因共同生活倒欠信用卡,可收集共同生活支出证据,证明欠款用于双方生活,向对方主张分担债务。若联系不上人,可先通过、短信等留证据,还可考虑发律师函,仍不解决可去法院起诉,由法院通知对方。
    回复于 2025-09-15 01:54: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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