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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 对方为付彩礼 为上缴工资 对方为自己购置不少资产 但是对我很抠门 使我分手后倒欠10万信用卡 生活困难无居所 分手联系不到人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5 01:48:1915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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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若对方购置资产登记在你名下,一般算赠与,难以要求补偿。但你因共同生活倒欠信用卡,可收集共同生活支出证据,证明欠款用于双方生活,向对方主张分担债务。若联系不上人,可先通过、短信等留证据,还可考虑发律师函,仍不解决可去法院起诉,由法院通知对方。
    回复于 2025-09-15 01:54:0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2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没有领证的话这个他不愿意无法强制
    回复于 2025-09-15 08:55:3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9-15 08:55:47

      除非你给他花钱了,想追回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回复于 2025-09-15 09:52:5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法律上的依据,要求对方补偿
    回复于 2025-09-15 09:57: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信用卡欠款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可要求对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对方为你购置的资产,若有明确赠与意思且已完成交付,一般属你个人财产,若无特殊情况,对方无需补偿。但如果在同居期间你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或存在对方过错导致你人身损害等情形,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或赔偿。
    回复于 2025-09-15 13:55: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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