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200万,未实缴。法人A占股35%,股东B占股65%,现法人A想将股权和法人身份全部转给股东B,并收取2-30万的股权转让费,相关手续完成后,由B担当法人及100%控股,在该公司以后的运营过程中,会对前法人A有影响吗?
公司法律湖南省-长沙市2025-09-14 16:25:33189*****1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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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郡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妍君律师事务所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7月1日之前,根据旧《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原股东转让未届期股权的,原股东是否承担出资责任,应当根据股东是否存在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股东出资应否加速到期等方面综合考虑。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7月1日之后,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此时,在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原股东要对新股东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回复于 2025-09-18 18:49:45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