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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下午体育课上: 1.两个小孩都在跑,我女儿在跑道上直行跑(属于正常跑步,一般情况下不会注意横穿来人),对方同学横穿跑道跑步(该行为具有危险性,正常情况下,要观察跑道上是否有人,确认安全下才能通过),发生碰撞后,我女儿被撞飞~倒地~受轻伤,对方没有倒地但是太阳穴受伤缝针。 2.双方都不是故意推搡的,因为是视觉盲区死角,有4个学生并排散步挡住了视线。

其他江西省-南昌市2025-09-13 10:55:35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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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9-13 10:56: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0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方同学横穿跑道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若学校未充分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未及时规范跑道秩序等,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你女儿若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适当减轻对方责任。
    回复于 2025-09-13 14:55: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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