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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骑行电动车,对方是摩托车。本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行他从后方追尾,这是我的陈述。对方的陈述是,我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变道,导致他撞向我。现在没有监控,交警划分不出责任。对方现在是脾脏摘除,我们打算和解,对方不做伤情鉴定,要我赔付医疗费,他医保能报销一部分,剩下的我赔付。这样的和解书该怎样写 还是交警支队提供,是不是一定要本人签字,对方一直是他们父母来解决事情。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9-12 19:28:3018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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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最好还是在交警的主持下协商签署,避免后期产生争议
    回复于 2025-09-12 20:27: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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