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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明知已是失信执行人,无经济偿还能力,未告知出借人,以倒信用卡为由向出借人借款,约定时间内未归还,中间借款人微信聊天写下借条,多次追款不还,中间还了一次款后,扬言有门店一间,没钱还可以去拿借款人东西抵账,出借人去店里拿东西,店里工作人员说借款人不是老板,无权那店里东西要报警让出借人还回去。借款人现在玩失踪消失,联系不上找不到人,出借人刚发现被骗,请问可以以诈骗罪立案吗

刑事辩护山西省-长治市2025-09-11 14:49:4418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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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诈骗立案。。
    回复于 2025-09-11 15:02:1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涉嫌被骗可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提供相关线索由警方进行追缴退赃。
    回复于 2025-09-11 15:08: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此案例中,借款人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却未告知出借人,以倒信用卡为由借款后不还并玩失踪,其行为可能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但若要以诈骗罪立案,还需综合考虑借款数额以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等因素。
    回复于 2025-09-11 15:53:0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5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先报警,警方不立案的话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9-11 16:23:0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能作为诈骗的理由,你只能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9-11 18:32: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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