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和丈夫感情破裂,育有一子(7岁)有两辆车(零跑和一辆货车均在女方名下)钱在男方那里(10万不到),两夫妻现已分居女方离家住回娘家,房产在男方爷爷名下,(房子全款,装修贷在男方妈妈名下)女方妈妈50岁的时候男方用结婚买给女方的金中的其中的手链和两个金戒指融掉了打了个金手镯给女方妈妈,女方把结婚的时候买给男方的金项链和孩子的金拿回了家,男方外债20万左右,男方要求现在女方把车子首付4万还给他,日常生活中男方平时没有给生活费,女方自己赚钱带娃顾家,现要离婚的话,女方怎么争取最大的利益。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9-08 20:19:51159*****932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45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南方的外债可以不承担。
    回复于 2025-09-08 20:20:4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9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09-08 20:22:07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