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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离婚已分居半年。现各自住自己家里。 2,未分居前不同意给生活费,家里水电气吃等均由自己开销。 3,结婚前对方知晓我有个小孩,同意帮助抚养,后一直自己及自己父母在抚养,现共同育有一子,然商量离婚时,要求每月付对方2000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4,现未离婚,要求对方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户口本首页,户口本当页对方拒绝,并扬言威胁禁止探视小孩。

婚姻家庭四川省-成都市2025-09-08 12:35:2818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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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最好还是坐下来协商一致
    回复于 2025-09-08 12:37:5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5-09-08 13:10: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5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08 14:52: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若你因分居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对于婚前承诺抚养你的小孩却未履行,以及共同育有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可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对方拒绝提供小孩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及威胁禁止探视的行为不合法,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你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视权及获取相关证件。
    回复于 2025-09-08 15:42: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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