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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逼迫离婚,说不离婚就不给生活费。双方有一女,女方经济能力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不离婚,还能让对方必须出生活费或者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家庭山东省-威海市2025-09-07 18:35:5415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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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目前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09-07 18:36:5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男方以不给生活费逼迫离婚是不对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女方可与男方协商,明确告知其有义务提供家庭生活费用。若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关于孩子抚养费,等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标准一般是其月总收入的20% - 30%,具体会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男方负担能力确定。
    回复于 2025-09-07 18:40: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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