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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我姐姐小时候被一成年男子哄骗发生关系,并为他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现在还在。已经过去18年了,现在想追究这个事还有法律效力吗?就是提取那个孩子的DNA,然后追责那个男的

刑事辩护四川省-绵阳市2025-09-07 14:08:3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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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1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9-07 14:09:24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当时年满十四周岁了较为麻烦
    回复于 2025-09-07 14:11: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涉及强奸罪追诉时效问题。一般强奸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20年,现在过去18年,理论上还可追责。可提取孩子DNA作为关键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和当年发生关系的事实。建议尽快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像证人证言、当年往来信件等,然后去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处理。
    回复于 2025-09-07 14:12: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事仍有可能追责。若你姐姐当时是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至今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从刑事方面,强奸罪追诉时效通常为十五年,情节特别严重的为二十年,该事件未超过最长追诉时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可通过提取孩子 DNA 确定亲子关系,作为相关证据之一报警处理或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于 2025-09-07 16:46: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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