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男方贷款买的小房子,2020年我们结婚,他是个体户,收入不稳定,偶尔从我在拿钱用,结婚时他没有存款,且一直刷信用卡生活,他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买了大房子,大房子带款一直用我个人工资还贷,2023年他刷信用卡30万,提前还了小房子房贷,这30万可否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未提前与我商量将小房子卖给他姐姐,但是卖房交易款是否结清,他们对我一直隐瞒,即便问了也不告知我。据我所知道的,交易价90万,卖房后用还了30万信用卡,30万装修大房子。我的想法是用剩余的30万买车位和提前还部分大房子贷款,以减轻利息压力,目前剩余30万不知去向,他俩也未向我坦白。我是否有知情权和分配权?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9-06 23:29:0713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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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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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30万属于个人债务。房子也是对方个人财产,你没有分配权和知情权
回复于 2025-09-07 08: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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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方婚后偿还其婚前小房子的贷款部分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3 年他刷信用卡 30 万还小房子房贷,若该行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小房子卖房交易款,女方作为配偶享有知情权,对于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享有分配权。
回复于 2025-09-07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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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婚后男方还小房子贷款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他刷信用卡还小房子房贷的30万,若用于家庭生活可认定为共同债务。你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知情权和分配权,卖房交易款属共同财产,去向应告知你。解决方案是和男方沟通,要求说明款项情况,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9-07 1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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