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9月4号 早上7点多 在东莞新丰路小博士幼儿园门口 我方骑电动车带了一个7岁的小朋友 对方是个大爷66年的 从斜对面拐过来到我面前 我正常直行 交警来了判定他全责 问我们自己协商还是先去医院检查 去了医院就拍了个腿上的片 清创了下伤口 后续人家就不想负责了 说再去看病可以 赔偿不大愿意 说他父亲也痛

交通事故广东省-东莞市2025-09-04 23:49:39131*****993

分享

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82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对方是全责,你可以要求支付全部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严重的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9-04 23:52: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交警已判定对方全责,他就该承担赔偿责任。先好好和对方沟通,说明赔偿是他法定的义务,把看病的票据留好。要是沟通不成,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去法院起诉他,要求赔偿医疗费、孩子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别让自己的损失得不到补偿。
    回复于 2025-09-05 09:30: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交警已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你可先与对方再次沟通,告知其理赔义务,若协商无果,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相关证据,向其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9-05 09:30: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05 09:35:3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8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