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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和美容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合作期内,充值金用于本人消费使用,合作到期后,若乙方选择不继续合作,合作终止;同时剩余充值金不可退,但可以继续用于门店消费使用,用完为止。 2.1 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法继续获得所开拓、推荐的客源的任何消费分成,同时合作方消费特权终止。”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侵权维权河北省-邯郸市2025-09-03 20:31:2115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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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43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介绍的,属于霸王条款
    回复于 2025-09-03 20:38: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9-03 21:10:2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可以主张退费
    回复于 2025-09-03 22:28: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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