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原告:蒋木乃,男,1988年2月20日,住西昌市团结安置小区南门23栋1单元10楼3号,身份证号码:5200014联系电话。 被告:孙佳荣,男,1993年6月18日,住小庙乡泸川村7组2号,身份证号码:5182217,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依法立即归还原告钢材款169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22年6月4日起至付清钢材款欠款剩余金额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3.被告方可能还存在咋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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