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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A向惠州一家咨询公司支付2万4千元,合同约定介绍A到劳务公司入职,劳务公司派A到政府部门上班。今年劳务公司通知A9月28日合同期满不续签。A向咨询公司询问下一步打算,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让A自行处理。请问1.咨询公司是否有义务帮A安排下一份工作; 2.如果A以咨询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诉讼,胜诉概率大吗?能拿回多少钱?谢谢律师。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5-08-28 19:03:2818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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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得看合同有无约定咨询公司有义务帮A安排下一份工作,若有,咨询公司就有此义务;若没约定,就无义务。A以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诉讼,胜诉概率得看合同具体约定和履行情况。若胜诉,能拿回的钱通常是扣除已服务部分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可能是全部或部分2万4千元。建议先和咨询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
    回复于 2025-08-28 19:06:2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5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将合同发我看一下,在线帮你解答。
    回复于 2025-08-28 19:31:4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合同当时是怎么约定的,只介绍一家公司,还是以什么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完毕?
    回复于 2025-08-28 21:56: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咨询公司的义务是介绍 A 到劳务公司入职并派至政府部门上班,未提及安排下一份工作,故咨询公司无此义务。若以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起诉,若能证明合同约定内容及咨询公司未完成相关义务,胜诉概率较大,可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要求咨询公司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具体金额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和证据由法院判定。
    回复于 2025-08-29 09:00: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9 10:53: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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