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公司有员工休产假,公司同时发放了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根据文件《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工资和津贴二选一,哪个高给哪个。 现工资高,要求员工退回津贴部分。员工平时的工资构成为:底薪+工龄+岗位补贴+业绩提成形式,产假期间工资按底薪+工龄+岗位补贴形式发放,产假期间有提成发(前期业绩尾款,无新业绩),没有就不发。员工现拒绝退回,员工认为应按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资(含正常出勤上班期间提成部分)为基数,核算产假工资。根据人力部门提供文件《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我司工资按产前标准正常发放。问题1.产假期间到底是哪种方式2.员工拒不退回怎么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5-08-27 09:07:05180*****01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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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8-27 13:59: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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