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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未成年给18岁刚成年买了1300的手机 但是我在她身上吃饭什么的也花的有小5千 分手她想要回手机 能要回来吗 双方都已不上学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7 01:36:5417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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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超出年龄、智力相适应范围的赠与行为,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无效。1300 元的手机赠与通常超出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范围,若未获追认,对方有可能要回手机。而恋爱期间你在她身上的小 5 千吃饭花销,一般属于日常消费性支出,通常不能要回。
    回复于 2025-08-27 08:15:0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赠与方还没有成年,可以通过家长要回来
    回复于 2025-08-27 08:53: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给18岁买手机,因未成年人属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赠与可能效力待定。吃饭花费一般视为赠与,要不回。但1300元手机,若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追认赠与,对方应返还。建议先协商,若协商不成,未成年人监护人可通过诉讼要回手机。
    回复于 2025-08-28 02:0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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