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一方付主要责任(未戴头盔、安装有雨棚、逆行、夜间会车未开灯行驶),一方付次要责任(未戴头盔)后座带一人无责,次责人员到当地人员医院就医,住院费用主责人已付4000元(已住16天了,还未出院),商量无果,后期住院费用未付,无责人多出擦伤未住院,门诊打消炎针,后期商量赔偿事宜,主责人拒绝赔偿,像这样能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4 21:04:27159*****214
          
                    
                  
                
        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一方付主要责任(未戴头盔、安装有雨棚、逆行、夜间会车未开灯行驶),一方付次要责任(未戴头盔)后座带一人无责,次责人员到当地人员医院就医,住院费用主责人已付4000元(已住16天了,还未出院),商量无果,后期住院费用未付,无责人多出擦伤未住院,门诊打消炎针,后期商量赔偿事宜,主责人拒绝赔偿,像这样能赔偿多少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