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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十多年了,有一个孩子,是男孩,归男方抚养,离婚协议写的是女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一万元,可以随时看孩子。最近男方打电话要求我和男方共同承担孩子上学费用,理由是家里现在没钱了。不共同承担就要提出诉讼。我想了解一下,他们提出诉讼的话,会赢吗?

婚姻家庭吉林省-长春市2025-08-23 21:58:3815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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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3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抚养费太低的话是可以根据实际开支调整高一些的。
    回复于 2025-08-23 22:12: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抚养费包含孩子上学费用,且男方能证明孩子实际教育支出增加,其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难以独自承担,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诉讼可能会赢。但若协议明确抚养费已包含教育费,且数额合理,男方诉讼赢的可能性较小。
    回复于 2025-08-24 08:24: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规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于 2025-08-24 12:05:0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既然离婚协议书已经约定清楚了,你就不需要承担
    回复于 2025-08-24 18:19: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可要求增加费用。男方若能证明孩子上学费用大幅增加,原抚养费不够,诉讼有可能赢。解决方案是先和男方协商,了解费用明细,适当分担;若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
    回复于 2025-08-27 12:03: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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