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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有乙肝病史没告诉我,我最近才知道 对我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我该怎么维权

婚姻家庭甘肃省-平凉市2025-08-21 18:30:401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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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5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乙肝病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瞒的重大疾病情形,建议你们双方自己协商
    回复于 2025-08-21 18:34: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若乙肝被认定为重大疾病,且男方婚前故意隐瞒,你可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以弥补身心伤害。若乙肝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你则可尝试通过协商或离婚诉讼,要求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对自己予以适当照顾。
    回复于 2025-08-22 09:02: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22 15:32: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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