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抖音打赏,引诱欺骗感情手段,骗取钱财,线下加微信转账,钱财到手后,删除微信好友,注销抖音账户,发生于2025年5月和6月期间,微信金额12000元,抖音13000,同时发现2022年1月-11月期间,用同样手法手段,骗取微信金额7600元,抖音金额15000元,经发现,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能追责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1 10:32:15183*****593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0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对方身份信息吗,起诉需要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可以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8-21 10:32:4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1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怎么骗的?可以详细说明一下经过。
    回复于 2025-08-21 10:42: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涉嫌诈骗的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8-21 11:01: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追责。对方以引诱欺骗感情的手段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打赏行为并要求返还财产。
    回复于 2025-08-21 12:07:3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提供线索报警
    回复于 2025-08-21 13:25:4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4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