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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马上要上大学,让孩子爸爸给学费,他却不想给,一搞都是让孩子来问我这个妈妈要。这六,七年以来孩子上学的学费,生活费还有吃穿的费用都是我在给着,他一分钱都没给过我,他就除了每个月还个房贷。现在上大学让他给学费他都不想给。所以我现在就提出离婚。我想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好的结果

婚姻家庭湖北省-十堰市2025-08-21 09:48:5518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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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0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8-21 09:49:54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0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收集婚后的财产证据,对方工资收入,去法院起诉离婚,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08-21 09:55:39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34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协议不成,只能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准备相关证据证明你在照顾子女方面的投入更多。具体可以一对一或电话咨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25-08-21 10:00:13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孩子成年了,就没有支付学费的义务了。离婚你们就自己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不涉及抚养问题了。
    回复于 2025-08-21 10:05: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21 10:30: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提出离婚,可收集对方未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及你为家庭付出较多的证据,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线索,证明自身有稳定收入和良好环境以利于抚养孩子,据此要求合理分割财产、让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及给予你离婚经济补偿,从而争取较好的离婚结果。
    回复于 2025-08-21 12:09: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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