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有个事情请教一下: 我哥和以前单位有纠纷: 我哥在原单位担任保安,2500元月,入职时单位让写了申请个人放弃社保,申请公司以社保津贴(格式条款) ,但未注明多少钱,也未给过社保津贴。 通过仲裁,仲裁判定个人承担个人的社保,单位承担单位的社保。 现单位不服判决,不交社保,却以不当得利要求我哥退还5.5万人民币,起诉到法院, 他们提供材料是合同 和工作条(未签名,上面写工资组成2500=1480基本工资(西安最低工资)+320绩效+700社保津贴),这种结果一般会怎么判决,上周二开庭,法官说判我哥输,要退还!请教一下您意见
律师回复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222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8-20 10:29:24 咨询他 -
-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我是通过派遣公司(克洛斯集团)被派遣到‘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他们恶意拖欠我的工资差额,并在微信中承诺补发后逾期不支付。这是他们承认欠薪和承诺付款的聊天记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需要对派遣公司的欠薪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
我在一个像小作坊的厂干了6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交社保,但是给我退了我要交的社保钱,怎么办
-
9月19号离职公司10月份缴纳了五险,但是没有缴纳公积金这合理吗?五线疫情管理老师说十月份办理减员员,10月份才生效
-
工伤治愈出院休养期间,双方协议补偿各费用金额多少合适,后期复查费,误工费一类的
-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打电话发消息都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