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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1.哥嫂(双方父母健在)于 2017 年 2 月份车祸身亡,车祸导致一双儿女伤残,经抢救治疗后女儿死亡(治疗一个多月后死亡)留下一子终身残废,生活不能自理 2.哥嫂走后房子还贷一直由我方负责 3.大嫂父亲在 2024 年身故 4.侄子事后各方治疗需求,生活护理各方面全部由我方经手负责 综合各方面想了解一下大哥大嫂名下那套房产产权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其他广东省-茂名市2025-08-19 11:18:561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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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车祸时两口子同时身亡了?
    回复于 2025-08-19 11:20:1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3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所有继承人可以协商后进行公证继承,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除
    回复于 2025-08-19 11:22:3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8-19 11:22:35

      解决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2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回复于 2025-08-19 11:33: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遗嘱的话,就是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你们,如果尽到了照顾义务,也可以要求分
    回复于 2025-08-19 12:43: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大哥大嫂名下的房产,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分配房产产权。若无,则按法定继承,由其子女、双方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女儿在哥嫂去世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发生转继承,由其子女继承。侄子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可多分遗产,你方若对哥嫂或侄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可适当多分。同时,你方负责的房子还贷部分,可视为对遗产的贡献或债务承担,在分配房产或补偿时应予以考虑。
    回复于 2025-08-19 17:59: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哥嫂去世,其房产由他们子女、父母继承。女儿去世后,她份额由其儿子继承。大嫂父亲身故,他份额会发生转继承。因你一直负责还贷、侄子照料,可主张适当补偿。建议先和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和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各方贡献等情况分割房产。
    回复于 2025-08-24 18:43: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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