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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广州建滔广场(我处于自由职业状态,与朋友有业务来往,利用朋友公司资源去寻找合适客户达成交易收取服务费) 2,当时在朋友公司与当时人洽谈业务,最后达成,当事人通过中介及本人转账至我个人共计15万为业务诚意金(购房及后期助贷业务),过程由于银行产品及政策变动,在一定概率影响当事人业务完成同时,当事人资金已挪用其他方向,也以及自身资金回笼造成短缺,在当事人提出需要退回回部分诚意金的时候,未能兑现完全退回承诺(过程退回2万)现朋友公司协助当事人主动报案控诉我涉嫌利用他人公司进行诈骗 3,我在此之前也和当事人极力争取解决问题时间但未与对方达成,目前我能提供线索甚少,请问我应该如何应对?

经济金融广东省-广州市2025-08-18 22:15:58188*****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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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应保持冷静,积极收集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你无诈骗故意及业务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证据,同时聘请专业律师,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按时参加庭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19 07:33: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关键在于证明你没诈骗故意。你和朋友公司争取解决问题时间,说明有解决问题的态度。目前要收集和当事人沟通记录、业务受政策影响的材料等证明业务受阻非你主观故意。主动和当事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和解。若进入司法程序,积极配合调查,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回复于 2025-08-24 17:45: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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