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在校学生,五月中旬到七月底在南宁市某奶茶店兼职暑假临时工,目前已经离职半个多月了。从入职到离职没有签任何的合同和协议。七月份工资一直拖欠到现在未发,去问老板要工资突然让补签劳务合同和离职保密协议,离职承诺书。之前没有说过要签这些东西。 请问这三份协议能不签吗?离职之后可以不补签劳务合同吗?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5-08-18 20:00:0317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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