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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恩施的,家里山和地被征,我的户口在十年前迁过来的,土地确权的时候,我的是在婆家,土地证上有我和孩子的名字,去年又生了一个小孩,户口也是在这边,现在老人的意思就是山田是当初土地下户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分到,所以这补偿款是他一个人的,他分成四份,两个老人一人一份,我老公一份,我姑姐一份,我们娘三是没有的,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起诉,这补偿款是不是每个人额度是一样的

其他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5-08-18 16:40:08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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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起诉。根据土地确权规定,土地证上有你和孩子的名字,你们对相应土地享有权益,土地征收补偿款一般应归确权人所有。同时,你和孩子户口在当地,通常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权参与补偿款分配。补偿款具体分配额度需依据当地征地补偿政策、土地承包情况等确定,可能按人头平均分配,也可能结合土地承包份额分配等。
    回复于 2025-08-18 16:45: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土地补偿款分配要看当地政策和土地权益归属。你和孩子在土地证上有名字,应享有相应权益,新出生孩子若按政策也应算在内。老人分配方式不合理,你有权争取自己和孩子份额。可以先和老人协商,说明权益情况;若协商不成,能起诉。补偿款额度是否一样要依据当地政策判断,如按人口计算,你和孩子应有份。
    回复于 2025-08-24 16:48: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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