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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地方干活属于餐饮行业,但是它没有营业执照,生产的东西自己的人都不吃,属于连锁店十几家店,有一个鱼骨原材料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一个单品一个月大概要卖到1万多份,如果举报它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08-17 02:24:1519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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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商家无营业执照经营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会被责令停止,可能处1万元以下罚款。销售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鱼骨原材料,违反《食品安全法》,会没收违法所得和不合格食品,货值不足1万的,处5 - 10万元罚款;货值1万以上,处货值10 - 20倍罚款。你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
    回复于 2025-08-17 02:30:0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罚款,停业,严重要坐牢
    回复于 2025-08-17 08:58:05 咨询他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35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可能没收违法所得,针对营业额有个1-5倍的罚款,店还要闭店。具体细节,可以私聊我给您解答,我是南京律师,有过类似案例经验。
    回复于 2025-08-17 09:21: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举报该餐饮企业,其可能面临多项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无营业执照经营可能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 50 万元罚款。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鱼骨原材料,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可能会被没收相关物品,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回复于 2025-08-17 09:50: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7 11:53: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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