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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男 本人前女友 为甲方 本人前任的前男友为乙方 本人与甲分手前因甲的前男友(乙)为了他们在一起时产生的转账以及红包各种金钱问题导致纠纷,然后乙不停的骚扰甲,要求归还转账金钱,于是甲不愿意归还以及无能力归还 后面因为甲受不了乙的电话以及微信骚扰 于是甲乙进行协商 让我替甲归还一万元 并签订分手不打扰协议 但是现在我和甲方已经分开 请问这一万元能否追回

其他广东省-珠海市2025-08-16 00:42:3714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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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一万元能否追回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当时替甲还款是基于自愿帮忙且无其他约定,较难追回;若签订的分手不打扰协议有相关约定,或能证明还款是附条件的,比如以和甲保持恋爱关系为前提,就有追回可能。解决方案是先和甲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收集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8-16 00:46:1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自愿的无法追回的
    回复于 2025-08-16 08:26:4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一万元能否追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能证明替还一万元是借款或存在不当得利情形,或协议有相关可追回约定,则有可能追回,若属于赠与性质则通常难以追回。
    回复于 2025-08-16 09:20: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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