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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发工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迫使离职,,因为签了培训协议,扣一个月工资不发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08-13 14:38:431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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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6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的培训费用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3 14:40: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拖发工资、用不合理制度迫使离职还扣工资,这违反《劳动合同法》。培训协议若合法有效,服务期内离职可能需承担部分费用,但不能扣一个月工资。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协议等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8-13 14:45:3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的话,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8-13 16:36: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拖发工资、以不合理规章制度迫使员工离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且若培训协议非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公司扣一个月工资不发也属违法,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13 16:42: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4 11:49:41 咨询他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35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不可以扣工资拖延发公司均是违法。具体细节,可以私聊我给您解答,我是南京律师,有过类似案例经验。
    回复于 2025-08-14 16:33: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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