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同学故意造谣在背后说我找关系交高价升的学在面前阴阳我这个属于造谣吗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四川省-绵阳市2025-08-13 00:35:09192*****203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同学这种行为属于造谣。依据《民法典》,这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先和该同学沟通,要求其停止造谣、赔礼道歉。若沟通无果,可告知老师、家长,让他们介入调解。要是情况严重,对你造成较大精神伤害,也可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等责任。
    回复于 2025-08-13 00:43:3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5-08-13 06:17: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造谣行为。若情节较轻,可先与造谣同学沟通协商,或寻求老师、家长帮助;若情节严重,应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报警或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回复于 2025-08-13 08:24:11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7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起诉获取身份信息,并且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承担维权产生的损失,比如律师费等,协商不成可以私信帮你整理材料起诉到法院,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8-13 10:04:5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6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