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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14点左右,将我所有支付限制,对方律师给我打电话说,你要还款4323.3元给去年在北京租房子的中介公司,我当时已经退房,中介告知我让我挂房延期,我说我没法延期,我已经搬离房子,让他去收房,迟迟不去,当时签订合同未明确给我讲明合同内容,只说签完就可以搬进房子,从始至终,未联系我,开庭未通知我,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支付租金,服务费等

经济金融山东省-泰安市2025-08-12 12:31:3219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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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应该是短信通知了,自己没注意
    回复于 2025-08-12 12:33: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中介未明确合同内容,签合同时存在告知义务缺失。你已告知中介搬离并让其收房,他们未处理存在过错。开庭未通知你,程序可能不合法。你可先和对方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减免费用;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退房告知等,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再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12 12:39: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中介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告知合同内容,且开庭未通知你就要求你支付租金和服务费,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告知开庭的判决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而无效。同时,你可依据合同签订存在未明确告知等情形,主张合同相关条款无效或撤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12 15:15: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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