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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想请问一下。跟对象订婚了,12月20日的婚期。现在觉得不合适。在这期间,流掉了一个小孩。我们婚纱照定金、酒店定金跟买的三金(还没给我,还在他家里),他家里给我包的红包,这些怎么退给他?按百分之多少两家退还是怎么算的?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8-10 19:12:0913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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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有过小孩,共同生活过,可以酌情先退一部分
    回复于 2025-08-10 19:16: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三金通常属于彩礼范畴,应返还给男方。婚纱照定金和酒店定金,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各承担一半。红包若属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一般也需返还,具体返还比例可考虑双方过错、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协商或诉讼确定。
    回复于 2025-08-10 21:18:3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8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婚纱照和酒店定金,若因你方原因取消,按合同约定退款,没约定可协商,一般难全退。三金没给你可不接收,已给则应退还。他家给的红包,小额视为赠与可不退,大额以结婚为目的的需退还。具体退还比例先协商,协商不成,若对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
    回复于 2025-08-11 13:3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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