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 男方女方感情破裂 男方提离婚 有2个小孩一男一女 女孩16岁 男孩11岁 男方没有收入 女方一个月收入大概是3万左右 现在男方提离婚要求要2个小孩抚养权还必须每个月给男方4000抚养费 请问如果打官司判的了4000嘛
婚姻家庭重庆市2025-08-10 11:30:46189*****902
律师回复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409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5-08-10 12:20:13 咨询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