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在学生家里给学生两个学生做家教一个四年级一个二年级,本来我们说好是做到八月底,但是鉴于他们家庭暴力的家庭环境以及两个孩子不好好学习的心态,我于8月5日决定停止家教,但我跟对方家长协商,我每天在过去上五个小时,也就是每天上午9:00到2:00上到20号给他们过过渡的时间,我今天去上课,那个家长又反悔又让我从早上9:00上到下午6:00,我不同意他拒绝支付我25天的工资只愿意支付10天的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5-08-08 17:17:54139*****686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1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8-08 17:18: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家长单方变更授课时间不合理,拒绝按约定支付 25 天工资属违约。你可先和家长再次沟通,表明按协商时间授课,要求支付 25 天工资。若沟通无果,收集好授课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工作时长和约定报酬的证据,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8-08 17:27: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有权要求家长支付 25 天的工资。家教服务构成合同关系,你已按协商后的内容提供服务,家长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可先与家长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8-09 13:32: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9 17:12:0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