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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当时那个人什么事也没有,自己也没报警没报保险,今天她说腿有点疼,带她做了全身检查,什么事也没有,她现在要求赔偿3000元的营养费。我要不要给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8-05 16:50:5013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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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05 16:51: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她要求赔偿需有因果关系和合理依据。现在检查没事,仅说腿疼就索要3000元营养费,有点不合理。你可以和她协商,表明检查无损伤,营养费缺乏依据,适当给点慰问费用。若她坚持高额赔偿,可让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走司法程序时由法院判定是否该赔、赔多少。
    回复于 2025-08-05 16:55:3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2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等对方起诉
    回复于 2025-08-05 16:56:5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既然对方没有什么伤害,这个金额就有点高
    回复于 2025-08-05 18:50: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全身检查结果显示无事,若没有医疗机构证明其腿伤需要营养补充,你可以拒绝支付营养费。
    回复于 2025-08-07 07:35: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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